印象中,直呼我中文名字的人,不多。我倒喜歡別人那樣稱呼我,簡單直接又中性。我又敬又愛的前輩林先生,在電郵裡,向來是那樣叫我的,每說一件事情時,都黎華前黎華後的叫著我。吾友emily則常在電話或見面的時候,如此爽脆地喚我名字。「黎華,件事唔應該咁囉!」(常在埋怨我前都先叫我名字………)
還有一個網友仔,會叫我小黎(國語,唔該)。每次給我電郵,都先叫一聲小黎,漸漸我就覺得與他好親近了。
當然,在我心裡有份量的人,直呼我中文名時,我會覺得順耳。若然三九唔識七,你都這樣叫我的話,ok,你很有膽量囉咩事唧。
好些陌生的異性愛稱呼我為黎小姐(甚少叫我英文名,或代號zz),可能別人認為叫「小姐」,禮貌周周的,好像帶著無限陌生。不過我卻覺得很親切。嗯,其實我也愛以張生李生古生地稱呼別人。在距離中,有種眉來眼去的親暱與暗示。當然,只限那些我有好感的人。
(如果有天,我忽然叫你乜生的話,嗯,明晒………)
我沒有花名的,中學時,沒有;朋伴間,也沒有。與情人間的那些,倒有好些。是不是在唸書時代,我看來惡死騰騰,沒人敢幫我改花名呢?這些日子,幫我改得最多花名的,是emily。什麼花名,都有個z字在內的。福爾摩z、文藝大z、z家偵探(這個是bb改的)、吸血彊z、z宮夫人(這是V小姐改的)之之類類。最近期的那個,叫「墨zz」,因為我像個懂看流年運程的人(即是懂得亂吹?!),所以被人冠以這個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