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February 11, 2008

一 段。

昨晚本打算徹夜工作,但已步向殘年(?)的我,原來實在經不起如此的熬夜法。去到凌晨兩點多,我的頭已疼得想裂開。不是不想工作下去,而是實在不想在農曆年間猝死。到了三點,實在不能支時下去了,馬上睡覺。事實再一次証明,我是捱不住夜生活的,即使去蒲去玩,一接近凌晨十二點,我已會目光呆滯。

今早六點不用鬧鐘,竟自動醒來。這是否代表了,我真的已步入老年?六點,還趕得及去維園做晨運。與朋友約在銅鑼灣吃早餐,然後散了一會兒步。我穿得像個流浪漢,天知道那套衣服,就是睡覺的那套衣服呢。

我只在兩個情況下,感到生無可戀,不想打扮。其一,是生病。其二,是睡眠不足。在渴睡的日子裡,我也不愛照鏡子,因為鏡中的人,看上去很糟,呵欠連連的,而那雙黑眼圈,像個癮君子。欠缺睡眠,也會心情浮躁,我試過為了止著因為欠睡而生的頭疼,一天裡,鯨吞了十六片的必理痛(!)。還沒死,也屬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