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9, 2008

如何與舊男友,統統成了(好)朋友。

假如我先前有十個男朋友,那麼以百分比來計算,有七個都能與我成了(好)朋友的。其餘的三個,我只能歸咎於緣份盡了(好的,我不能虛偽,實情是他們對我的恨,該可燎原)。當初分開後,固然有恨,但我猜現在什麼都雲淡風輕了,可惜只是失了聯絡。我向來喜歡與那麼只記美好事物的人交朋結友,所謂的物以類聚就是這樣,跟那種人交朋友,自己也能成為那種人。

方程式:【只記取美好事物=選擇性失憶】
這個其實有點難,但吸取了日月精華,漸漸大家都會學懂。除非:
1)你個性相當特別異常地固執;
2)你不肯放過自己;
3)你是黐線的。

分開的初段,誰都會不快樂的。即使你有了新的戀情,而放棄了舊有的戀人,但我猜,人非草木呀,看到曾跟你擁有快樂時光的他傷心,你也會動容及內疚。我們都不想別人流眼淚,尤其是為了自己而流淚。可以做的其實不多,但我一直標榜的是,我們是個文明人,要「好來好往」。誰負了誰都好,那只是結果,但過程中,不是得著很多嗎?有愛有樂有驚喜,其實都有賺了。執著不是不好,但會讓自己筋疲力竭。

幸運的我,以前常有負於人,但最終還是得到他們的眷顧。同埋加演:要爆的大鑊之一:自稱火車頭Thomas的西先生,也是我的舊男友之一(!)。好厲害,我們現在成了生世的好友。還有誰誰誰,現在全都成了我的好友。總之我是幸運女神。 

有時,舊的情人會跟我談起他們的太太或女朋友,感覺真奇妙。我們像携著對方的手,緩緩地走過了一個世紀。當初青澀又甜美的戀愛,早昇華成了穩固的情感,像進化論,什麼都是有跡可尋的,一步一步地走出來的。

什麼都需要時間的催化,這是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