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13, 2007

花。


花,其實沒什麼好寫。但送花來的那位女士,則讓我印像深刻,好想寫下來。甫一進來,她就問你是黎小姐本人嗎?我點頭。待她確實了我的身份後,就開始滔滔不絕起來。




她說,這個花呀,你千萬別碰花瓣部份(說時指著白色的花),她那種表情,我還以為那花有毒,她又說,因為碰多了,花瓣會變黃的呀。(但我怎會好端端地,去碰它呀?雖然我頗清閒,但也不會無聊至此吧?)又教我,假如想花可活長點時間,就最好找個花瓶來,(這個任憑我怎白痴,都是知道的)。最好天天都換水,每天剪0.5cm的莖,記著要斜剪(這個我也是知道的,公司插的花,全都出於我手)。我不住地點頭,只求她可以快點交待完畢。她又千叮萬囑,說花不要平放,因為裡面盛著水的。明白明白。

我像個聽教的媳婦,如是者,她足足說了五分鐘才走。我想,她一定是個惜花之人。(但可惜,我不是……)

白合旁邊的小黃花,花店的人告訴我,是拖鞋蘭。我知道那是種只可做配角的花,但我好喜歡它的清香。街市買的,好平宜,才$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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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是我的某位前度男朋友送的。我倆現時的感情很好,彼此關心愛護,只是路不同了。我有時甚至忘了,他是我的前男友,只覺得我們好親近,像家裡的人。謝你的花,隨花有張賀卡送來,內容寫道,叫我以後別再糟質你。但sorry,唔可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