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06, 2007

新歡舊愛。

原來有那麼多人喜歡Karen Walker及T.C.呀?今早我打開電郵,有三十多個電郵,都是詢問那幾件衣的。

我的衣櫃裡,還有好些Karen Walker及T.C.,不過要整理一下才能找出來。曾經一度,我是這兩個牌子的忠心擁護者。Karen Walker四五年前初來港時,我已覺得漂亮,集舒適與潮流於一身,不太喧賓奪主,穿來已覺自然。你要明白,有些衣服看來的確很有型,但穿在身上你就知味道。例如讓人感到鼻敏感發作的毛衣、硬如銅片的大衣、或緊得你喘不過氣來的窄身褲子。那時候,Karen Walker的tee,才六百元一件,相比起現在,$999一件的短袖tee,價格漲得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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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跟朋友聊起那些被我們厭棄了的衣。我說,如果今天我覺得不喜歡了,那麼將它們藏在衣櫃裡,假想某天拿出來後,會對它愛火重燃的話,是根本沒可能的事。因為今天都不想穿了,難道往後的日子我還有興趣嗎?一如愛情,大多的時候,你不喜歡了,只會愈來愈嫌棄,不會有一天睡醒後,忽然又興緻勃勃地重新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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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Ca小姐說的,「無鬼唔死得人」。有了第三者,才會變心,才嫌棄舊人。有了新衣,才會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