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02, 2007

幾 段。

我有時覺得,在這裡偶爾寫些瑣碎事,反而更會博得大家的留心。譬如說,那個將會舉行的迪士尼生日會,想不到竟有好些朋友傳我電郵。大概是這些日常,能引起周遭的人共鳴吧?(我會盡我所能,去到迪士尼餐廳,看到什麼就偷什麼的了,放心!)(竟也有人關心,我去不成激安,哈哈!)

其實我與你們一樣,都是個白天坐在辦公室裡,悶得發慌的人。晚上下班,也就回家,我並非如你們想像中,過得那麼精彩。有時我也會想,假如在這網站瀏覽的,其中一百個是我認識的朋友,那麼,其餘的呢?OL居多吧?但我哪有一百個朋友那麼多呀?頂多三十個吧?剩下的,全是OL嗎?其中有人會傾慕於我嗎?會把我幻想為手淫的對像嗎?(假如有的話,我會很高興)

今早我與朋友聊起,說想轉換一下工作環境。她聽後大驚,「吓?咁你以後咪無時間寫blog?我地點算呀?」……唉,她不關心我的前途也就算了,還要反過來,埋怨我不去娛樂大眾了。灰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