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2, 2010

秋裝。Christian Louboutin。我的包包。

@與房小姐相約尖沙咀飯聚,先去逛逛百貨公司。雖然氣溫依然維持在攝氏33度,但2010 Fall已安然上架。看秋裝,是件讓人好愉快的事哦。

@Eva姍姍來遲,看到我就問,咦買了什麼呀?
我:秋裝囉,冷衫呀!
Eva:吓?!?!!!(可能想到現在幾十度高溫,但我竟然率先去買毛衣,真是十惡不赦)(但更十惡不赦的,是我的態度及做人宗旨……)
我:唓,有乜咁奇唧,我明天就著返工架勒,飲頭啖湯丫嘛,大不了開恒冷氣囉。不過陣間都要去買支熱痱水先。

@看到某牌子的怪獸布袋,我與房小姐駐足研究,eva走過來說,上網訂便宜很多啦(大約五百元左右,但店裡售$870),然後貪小便宜的幾個女子,約好一起訂,因為可以攤分運費!………唉,山西還有很多貧窮的小孩子啊!而且,這種環保布袋,我們的櫃裡,都有十幾廿個了吧?(咁仲訂唔訂呢?!……訂!)(所以說,大家都是喪盡天良的仆街來的)

@每次去看華衣,我都有個疑問,何解那些衣服如此昂貴先?唉,只好努力工作。

@很久沒買高跟鞋,這雙Christian Louboutin好漂亮啊。但我心知自己,已不能再穿那麼高的高跟鞋了,會斷腳。我跟eva說,喂你試試呀,真的好漂亮啊啊啊啊,要七千五一雙啊啊啊啊啊啊啊(我一點也不過份,試試而已,但我的友,那位少奶Sharon,竟然意圖去買Jimmy Choo一萬二千元一雙的鞋囉!真是天打雷劈)。
Eva:吓?!咁貴?!?!?
我:試啦,好靚架真係!(邊說邊脫下來給她試)
這位女子一穿上腳,馬上轉呔說:哇,咁又係~~~~(完全被漂亮的線條給迷惑了)

@正確來說,我們都是一群吃了禁果的貧賤OL。月薪才僅夠糊口,學什麼人去試去穿名牌貨呢請問?!唉。

@房小姐提到她最近的親身經歷。話說有天乘地鐵,她身邊的女子的手袋,竟被賊人以利刀割破,然後偷了她的錢包。
Eva:哇好恐怖喎!
我(即時想到自己的B.V.包包):哇,我情願佢界我,都唔好界我個手袋囉!

@於是,大家的視線,開始轉移到我的包包上………。

@包括:在食肆裡,坐我對面的西先生忽然脫了鞋,然後把腳伸過來,說:嗱,我d腳皮批晒口架,仲唔刮花你個袋?!你驚唔驚先?!
我:哇你個仆街吖!(他真的把腳趾伸過來,意圖夾我的包包囉!)(我當時想用滾茶淋他的腳趾,十分大仇口!)

@大家提到儲錢。
我:咁錢係帶唔到落棺材既。
西先生:咁你個B.V.袋呢?
我:咁可以帶落棺材喎,你可以燒俾我架嘛。
西先生:哇陣間一燒出晒怪味,d環保組織唻檢控我呀!到時先知你個袋係假嘢,膠既,出晒怪煙囉。
我/房小姐/eva:!!!!!(喪笑)!!!!!!

@大家提到中秋的BBQ,好開心好興奮呀!因為,各懷鬼胎的人們,已在盤算拿什麼去抽獎了(真是世紀大仆街來的)。

@西先生說,BB及YOYO才是真正的佛面蛇心代表人物,因為一人帶來那套「大英帝國」的DVD,另一人又帶來一盒過了半年期的「金莎」,真是一山還有一山高,賤中自有賤中手。

@大家提議我用B.V.包包去裝雞翼及豬扒(直接倒進包包中),那麼燒那個包包給我時,肉的香味應該可以掩蓋包包的怪味。

@大家又提議我,明天開始,應該以布袋包裹著我的B.V.才好上班,否則被人割破就不好。唉,咩事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