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04, 2010

關於衣。

@我身邊不乏喜愛時裝之人。熟的朋友,就在電話裡互傳消息,有時候,大家也會在電郵裡通風報訊一番。Ok,其實不外乎是,有什麼新貨到港、哪哪哪又開了什麼有趣的新店、何月日開始pre-sale之類。我得承認,我們都很膚淺。

@其中一位朋友,那位少奶sharon,常會找來有趣的時裝網誌給我瀏覽。嗯,沒有她,我的生活少了好些樂趣啊!

@今天她傳我某位女子的網誌。這位小姐,沒把樣子刊出來,但觀其衣著,該好喜歡Tsumori Chisato,想必是個T.C.迷。我無意人生攻擊,對事不對人來說,過了三十歲請不要再穿T.C.了唔該。楊小娟(呂良偉之妻)有的是勇氣,四、五十歲還扮老少女,Fine!但若果你是尋常百姓,又何苦穿得鬼五馬六又豔紅又嬌藍地出巡呢?我自從三十歲打後,已將家裡的T.C.通通送走。衣櫃裡現在唯一找到的T.C.,是件正常過正常的白恤衫。

@之不過呢,一個時裝愛好者,只會忠於自己,是不理會別人目光的,自己喜歡怎穿就怎穿,這才叫有個性。

@我覺得最可憐的,是介意別人的眼光,但又不甘於平庸的人。這種兩頭不到岸的距離,會叫人失衡。結果是,他/她會打扮到不倫不類。

@收到好些朋友仔的電郵,都說那條黑色的連身裙子很襯我(因為我怪嗎?)。然後,堅持不再亂買衣服的我,竟有半秒的動搖起來。

@我是真的真的不能再這樣下去。衣櫃裡,那些因為衝動,買後只穿了一次半次的衣服,多如繁星。我不要再那樣下去了。而那堆因為衝動而買下來的衣衫鞋褲,也全是站在鏡前,覺得「很襯我」而買的。

@昨天拿褲子去改。重點是,當覺得沒衣服可穿時,只要在衣櫃的底部,只要稍微地翻翻,一定能找到一點什麼出來。我意思,是還未剪牌的簇新衣服。好些是買回來後,就被棄置在衣櫃裡,日積月累下,最後的終點,就是櫃底。

@是的,仆街如我們,有時只因為「想買」。或者說,想要點「新鮮感」。幸好,我這種心態,這兩年間起了巨變。

@【盡量不再因為衝動,而添置無謂的東西】。這是我現在的格言。

@除了那些沒被剪牌的,也有些是想扔卻又不捨得扔的。雖然這類衣服,已逐步減少,不過總是有那麼幾件,是永世都不會被扔掉的吧?!那條G.A.的褲子,只穿了一、兩次啊。雖然我深切地明白,我將永世都不會再穿上它(因為顏色/款式/質料全都怪怪的,我現在的口味與多年前相比,已完全兩樣),但就是不捨扔棄。褲子買時好昂貴,相對於那時的月薪。雖然事後我買過更貴的褲子,但心態已不同。

@幫工常常會接收到我給她的衣服,好些都極盡誇張之能事。朋友說,其實她是不會穿的。我知道我明白,但我不給她,難道讓救世軍捐給北上農村的村民嗎?穿mecibeaucoup耕田很過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