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6, 2010

去旅行。


我以前常常認為,「Club Med」那種渡假村,最適合腦部殘疾的人士參加。因為什麼都不用理………


每天早上起來,就可以跳進池裡暢泳;

什麼時候餓,就什麼時候走進自助式的餐廳,all you can EAT;

酒鬼也該好喜歡這裡,因為酒水在任何時段,都是無限供應的;
(像我這種酒鬼,總有一次會因過量酗酒,而浮屍池邊吧?)

渡假村裡沒有商店,讓人清心寡慾;
(其實方原一百里都沒有商店,灰爆!因我今早已周圍視察過了)

可以不停地SPA。在渡假村裡,大約泰幣$4200兩小時(facial+message),若想以膽搏膽,在渡假村外面的沙灘,我看到也有地道的人泰國人,開了幾張摺床幫人做按摩的,才泰幣$400………(其實我想去試試,因為我是敢死隊);

最熱的時段,我躲在房間裡瘋狂wi-fi上網;

累了隨時睡覺,我是豬;

游過水後,把泳衣隨便晾在後花園的草地上,很原始;

晚上睡不穩,也可去小酒吧,又再隊過………

雖然陽光與沙灘我不太喜歡,但,我是個腦部殘疾人士。故此,「Club Med」還是挺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