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3, 2010

做回自己。

我覺得每段關係能否持久,關鍵在於,你能否舒適地做回自己。想當年,鄺美雲嫁了呂良偉後,有次她出來接受訪問,記者問她,你打算怎維繫婚姻?她滿懷信心地回答:我會每天早過先生起床,以及晚過他上床。記者們疑惑,以為她那麼緊守婦道,又早餐又宵夜地服侍丈夫。她又說,當然不是,而是我要早過他起床來梳理儀容,晚過他上床,因為要御妝嘛。身為一個太太,絕對不能讓他看見我真實的一面,我會盡力去營造她心目中的自己(大約是這個意思吧,具體用詞我當然忘了)。當時年輕的我,還很單純(?)(ok,現在其實也很單純),在未經歷太多七情六慾的同時,已隱隱覺得鄺小姐這番言論,有點不妥。

那麼自覺地做人,不是很辛苦嗎?而天天面對的,是個親密的人,如若不能以真面目示人,那麼守禮那樣拘謹,生活又怎能盡情?(也有可能,是因為我覺得化妝與卸妝是件麻煩的事,所以覺得這種婚姻很灰)

又,或者該說,化妝御妝其實只屬小事,那只是physical上的事,但若然心理上都要那麼不真實,做人就真的很苦。大家明白我在寫什麼嗎?(我也不太知道.........)

主旨其實是想說,只有真實地做著自己,才是上策。我不會為了對方喜歡打哥爾夫球,而清晨起來,與他一起暴曬至黃昏,為了打那幾十個洞。傻的嗎?!我自己也有好些事情等著幹。也不會為了對方喜歡溫馴型的賢妻良母,而去上烹飪課編織班,因為我覺得打泰拳更適合自己。更不會為了對方喜歡我是個怎樣的人,而刻意迎合。這樣好蠢,難為了自己,也給了別人假像。日子不能騙人,終有一天,你會露出本來的自己(即是無啦啦拿著毛衣的編針踢起腳來?!)。又何苦呢?

還是舒舒服服地做回自己,不懂的就答不懂;沒興趣知道的,就搖頭示意;喜歡的就直接爭取;不想要的千萬別裝作熱衷。而真實的我,不太化妝也不漂亮兼且沒想過怎去補救(因為嫌煩);口沒遮攔;直接了當;又蠢;記憶不好(這樣有時就能扮傻,又過關!);不太理人家的想法(但表面上會維持笑容);有點冷漠有點吋有點自我,但大多的時候,都是熱誠熱情的。我不能扮乖扮無知(因本身已很無知,不用扮),也不會裝作很有深度很聰明,要知道,世上無知的人,佔了大多數,常常覺得與別不同的人,會活得好苦。

我只是想,簡簡單單地做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