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y 29, 2010

買衣小雜想。

近幾年,應該尤其是這一、兩年間,我對「物質生活」有了嶄新的演繹。

我從沒否認過自己是隻名牌狗,與好些知交一樣,用的穿的都想在能力範圍內,去到最盡(!)。用昂貴的包包,但名不經傳,甚至外貌低調得,像個普通的小雜嘜。但那能迎合到我心裡的虛榮。穿與戴,都挑質好且有細節的,哪怕是一件白tee,上面那個print,都經過嚴選。並不是要人知道我在穿什麼,而是,只為了自己心裡的滿足。

這一、兩年間,少了購物,把時間花在別的活動上,譬如:看書。慾望無限,但可以控制慾望,則算少少的成長歷程。真正的有型,於我而言,是「知識無限」。

前陣子與朋友仔sharon談到我的想法,她說我人成熟了。心靈的快樂,遠比物質更為重要。而且身外物太多,還得花時間去保養,真有點貼錢買難受的感覺。這番話,絕對正確。說到保養,我們的論調都一様,東西買回來是用的,我們就當它是日用品那樣(粗)用,如果又怕它髒又怕它殘,那麼不如放在博物館,又何必拿出來用呢?衣衫鞋襪首飾鐘錶,用來點綴生活就好。

有次與人談到購物的樂趣,他表明,付款的一刻才是最快樂的。華衣買回家後,多半沒了未據為已有前的興奮心情(就像我曾聽過的一番言論:做愛未必是最興奮,反而是穿著衣服在調情時,才最最興奮。因為,那時候你的無限想像,可以蓋過現實裡的不足。例如,對方的上圍是否豐滿,或性器是否有一呎那麼長(!))。明顯己離了題!

我說對呀,衣服嘛,往往放在櫥窗,讓人遠觀才是最漂亮的(就像我常見到海報裡,模特兒穿著H&M的衣服都那麼美,但併在自己的身上,又覺得十級恐怖。又離題十尺遠了)。將櫥窗裡的東西,買回家後,會變成另一樣東西。覺得它不外如是,覺得它平平無奇,你撫心自問,衣櫃裡有多少件衣服,是買回家後你一直喜歡至今的?沒有很多件吧?

而又有多少件,你買時誓神劈願說,願意穿它十年八載,而你真能穿它那麼多個寒暑?應該,沒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