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城中熱爆的其中一間食肆,是在銅鑼灣新會道的「Mist?」。由於與張小姐第一次見面,作為一個大眾秘書,好好醜醜都該想想該晚該去哪裡吃。於是想到,呀,不如去試試這間傳聞中好勁的麵店吧。看到各大報章雜誌吹擂得那麼厲害,當去見識見識也好。
(註:與張小姐的見面,以及她的為人,下篇再寫。這裡作少少預告,她,是黐線的!Again,是什麼人,就能認識到什麼人………)
繼續報導昨晚的麵店實況。與超準時的張小姐八點到達麵店(題外話,我現在已無法忍受不準時的人了,最多等十五分鐘,然後我就走。好熟的才有十五分鐘的期限。不熟的,五分鐘內我就走人)。
與張小姐坐定後,先是年青的女侍應前來為我們介紹食物,然後到輕佻的年輕男侍應前來為我們落單。全個過程,都讓我們覺得,這間食肆好扮野、好假,什麼都是「為做而做」,並非有誠意地想推薦你吃什麼,或看看你有什麼需要。算了,我們又不是來吃服務。………只是後來有些事情,讓我們再次認清這裡的服務,真的好shit,那是後話。
輕佻兼搏打的男侍應生前來收拾碟子時,滿懷信心又作狀地問,「點呀覺得個幸福豬?」
張小姐(木無表情):「麻麻」。(說完已懶得再理那位侍應)
我(直接地說):「好難吃!」(已很好了,我沒有說:好x難吃!)
結賬$460。一碗拉麵盛惠一百元,在城中算是一個gimmick。如果以這個價錢,去吃這頓垃圾的話,我覺得是超級昂貴的。
結論:同邊個有仇的話,就帶他/她去吃吧。那個油到爆的麵及那個肥到癲的幸福豬,包保吃到你拉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