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8, 2010

率直。幫人。


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

有位朋友傳我電郵,談到「幫人」。信裡的大意,是說自己喜歡幫人,而幫人可令他感到對方的快樂。同時他說,自己常想將一半的器官捐出來,去救助瀕臨死亡的病人。信末提及,如果將來我們又籌備什麼義工活動,記緊叫他參加云云。

我回他電郵,客氣地說明,如果想做義工,不用被動地等我們通知。因為只要上網查詢一下,應該會查到政府有幾百個機構,都正急需義工的幫忙。而且,像捐贈器官這種議題,不是單單「想」就可以,最重要的,是去實行。有時我們去幫人,全由心出發,甚至已當成是生活的一部份。如果常常刻意去標明今天幫了什麼人,做了什麼有意義的事,就變得……公式化了(或者是,有機心了)。

我記得前陣子雲小姐曾寫過「豪俾你」的定義。如果對重要的人,沒有什麼豪不豪的,因為那已無須計較了,所以又怎去衡量豪不豪呢?同理,如果去幫助別人,已是生活的一部份,又何需強調呢?你天天呼吸,難道你會刻意記得這種事嗎?

我把回他的電郵傳出去的同時,也bcc了給V小姐。因V小姐是義工的頭目,凡有人提及想參與義工的工作,我都例必forward給她的。

OK,出事了。你們猜V小姐怎回我嗎?她看過那位朋友的電郵,再看我的回覆後,有以下的言論:「嘩,呢個人直頭白癡啦,咩野"因本身的性格, 我一直都喜歡幫人"睇到呢句好想殺左佢囉!幫人唔關性格事喎。我地成日都話,講出口既就唔系真心,系假意黎囉!」她這樣寫都算了,大鑊在她是REPLY TO ALL(!!!)。即是,那位陌生的朋友,也收到V小姐這封電郵。多謝晒。

看到這裡,你是否也與我一様,無語問蒼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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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那位朋友,EQ極高。他看到V小姐的電郵後,捎我一封電郵,說:「我喜歡你們的敢言敢怒」(但我不排除他會聘用殺手來殺人囉!先旨聲明:唔關我事架大哥!)。

我在電話裡向V小姐咆哮:「搞錯呀!你好地地點解會REPLY TO ALL架?我好想死囉,好尷尬囉,想爆炸囉。」
V小姐(理直氣壯):咩唧,咁將來真係做得成朋友,咪當不打不相識囉。
我:………又岩喎………(真的幾有道理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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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有三。

V小姐做事非常烏龍。
那位讀者朋友,EQ非常高。
我們是非常率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