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9, 2007

新。

與時裝之友去逛街,他們的唯一價值,是買新貨有點折扣。我站在店裡,指著掛在架上的衣服,跟他說,我要這個、這個,跟這個(邊說邊指)。吾友冷冷地道,「我敢肯定,這些好快會在收容站出現。」我理直氣壯地回敬他,對呀。他問,那又為何買呢?

「我只係想著新衫唧。我想要著新衫個感覺唧。」
「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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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自己死後,會否被打落十八層地獄,但這個可能性應該很高。只是工作實在辛苦,生活又很磨人,唯一可以做到的,是用華衣討好一下自己。別看小那個「穿新衣的感覺」,威力是很驚人的。起碼那天早上,你會對生活/生命再次懷有熱誠,即使只是兩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