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08, 2007

穿 戴(2)。

對穿衣,我會忠於自己的想法。當中的過程,也試過被人啟蒙。其中一位讓我額頭的燈「叮」一聲響過的施主,是果仔。以前我穿衣很循規蹈矩,套裝嘛,自然會配高跟鞋,拿個很行政型的包包。而且常穿黑灰藍,沉沉的色調,讓我覺得那屬於「專業」(但我何來專業呢)。


後來果仔一句,「那不好玩」。明晒!

是的,衣服與時裝不同。「衣服」,是全天候都能穿的,像原始人的獸皮,有實際用途;但「時裝」,是潮流,天天不同季季有別,真正的用途,是招人羨慕的目光。先要明白這個道理。(題外話,Giordano現在真的讓人眼前一亮。已升格為潮流時裝了。)

我們要的是時裝,那就要以不同心態來穿。時裝是讓人開心的,是可以由A忽然跳去F的,完全沒路可循。只要你懂得配搭,那就是件好有趣的事情。有時候,必需帶點「錯」的味道。套裝,未必要配Gucci包包,也可以襯個B仔布袋,那個效果更震撼。不過那種錯,是你預先籌備出來的,與真正的亂來,是兩回事。唔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