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我愛高跟鞋。

跟常穿高跟鞋的朋友談到我們腳上踏的那雙鞋。今天我穿的,是8cm高度的幼高跟鞋,很幼那種跟,在我看來,才是美的,才是女人穿的。我覺得船鞋很笨重,樣子也不討我歡心;那些奇形怪狀的跟,又球狀又玻璃柱狀的,也非常難看。我並不趕潮流,只愛恒常的東西,故此,我的高跟鞋,全是最正統的幼跟。

8cm高嗎?我還有10cm的哩。你可以看看手上的尺子,10cm等同四吋了,好些勃起了的性器宮,也是這個長度喔。(什麼事呀我?……但我見過16cm長的呀,真人喎!好勁!)離題了,再說回高跟鞋。

香港的爛路很多,斜坡也多,以前我在中環蘇豪區上班,穿高跟鞋的日子,總是提心吊膽,在斜路上一仆倒,就會整個人滾下去,我並不是成龍,所以份外的驚心。

朋友說,她的極限是四吋高的鞋,而那種高度的鞋,在回到家,把鞋子脫去後,唯一的感覺,是仿如那雙腳都不再是自己的了。我說過,有時最感動的事情,不外是穿了一天的高跟鞋,忙碌過後,回到家裡,把鞋子飛脫,將腳踏在軟綿綿的地毯上。那種滿足,既卑微又實在。

我以前也不愛穿高跟鞋,但女人到了某個年紀,是否都會開始迷上這種東西?我由半吋的高度開始穿,由粗跟穿到幼跟。其實全是習慣,你以為自己終生都穿不了四吋的高跟鞋嗎?不會的,慢慢你就會適應了。

穿那麼高的鞋,當然要找個高度相宜的男伴。上兩季Dior Homme不是有雙高約兩吋的男裝靴子嗎?我在路上遇過甘先生,他正穿著那雙皮鞋,還襯了緊身的褲子。時裝有時候好玩,是男與女都能試試對方正在穿的東西,男的穿裙子,女的穿三件頭西裝,大家來個短期的兜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