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說好?我發覺我的好些朋友,都是情場鬼見愁,又浪漫又會花心思,兼且樣貌不俗,真是……上天哪有公平的呀?
我其中一個好友,跟我提到他的某個小經歷。(敬希垂註:貧富懸殊的關注者,勿看!)
曾經吾友為了一首王菲的「我願意」,去了學彈鋼琴(!)。當然他是不懂音樂的,我也不認為他喜歡王菲,他更是個流行曲盲,此舉無非是想逗女朋友一笑。好了,去學鋼琴都不特止,最爆爆爆的,是他竟然去買了一!座!鋼!琴!回!家!……為了單學彈奏一首「我願意」,而買一座鋼琴喎!先生你知道非洲有多少人正在餓著肚皮嗎?
我忘了問他,那琴是三角的,還是直立那種,若是前者,地獄之門更是為他開定了。
買了鋼琴,又請來私人導師上門教授琴藝,其實若他女友喜歡藍寶,他會去森林殺生嗎?我有點懷疑,情聖是會為了愛情,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的。
後來怎樣呢?這裡不方便說了,總之不是你所想像的那種,可以上床激戰五百回啦。我只想在這裡總結一下:做情聖,首要條件,是-要-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