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05, 2007

2 段。

每逢失眠,總有些人會遭殃。我會懶理時間的夾縫,是凌晨兩點也好,清晨五點也好,都會因應著心情,傳個短訊給某位施主。內容十年不變:我!失!眠!(只簡單的幾個字)(但那還用說明嗎老友?不是失眠,難道我會變態成那樣,把鬧鐘預較妥當,清晨起來發短訊嗎?)。我依然是超自私的,想到怎樣就怎樣,可恨是此位施主也在助長著我的任性。幾乎在一兩分鐘內,那位施主就會回我一個短訊。內容也是幾十年不變:何故失眼?

假如超過三分鐘還未回覆,我可以假設,施主正過著有女相伴的夜生活,不太方便。我也不敢造次,一個短訊沒回覆,就不會再傳下去。

施主呀,假如你在看,其實我還是想不厭其煩地,跟你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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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去看「仲夏靈光」呢?我們會在同一個場地裡碰頭,為雷小姐的歌聲而內心悸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