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們這群活在刻板寫字樓的蟻民來說,一週裡最快樂的日子,不外乎是星期五。Friday Night,最適宜玩樂。每週五,都該穿上戰衣上班,一到黃昏時份就立即變身,去玩(這個「玩」字,各適其所,可以是劈酒/蒲pub/clubbing/媾唻媾去/文娛節目/飯局之類之類)。
而我,今早為了配襯衣履,足足遲了30分鐘才能踏出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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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在衣櫃裡,看到這件外套。V & R 2006 S/S的貨,買了回來後,根本未穿過一次。買的時候,我確也猶豫過,究竟短袖子的外套,內裡該穿短袖子,還是穿長袖子呢?穿長袖子,又該穿什麼顏色好呀?想了又想,也不得要領。不過當時好喜歡這外套,曖昧的蝦醬色系,是我的最愛。
問過我的美指,究竟該怎穿才好看,美指也有點皺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