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24, 2006

艷屍案中案。

一張是本港的宣傳海報,一張是美國本土的。後者更有型,對不對?香港電影發行商的通病,是死也要把演員的樣子弄出來,那代表了「卡士」。

這電影,好像獲好多獎項的提名(還是已得了好多獎?),也是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描寫一個女影星被人棄屍荒野,死狀恐怖,而她被殺的背後,又有一連串的巧合事件發生,引發了好些伏線。


為何小說與電影的名字,改為「The Black Dahlia」呢,因為女子伏屍處,像雲樣的秀髮舖滿一地,太陽照下來,像奇景,故取名為「黑牡丹」。而這個女子,就是在六十多年前伏屍荒野的「The Black Dahlia」(現實裡的真名為Elizabeth Short,你大可google it,有上千上萬的資料關於她)。




電影裡的選角,用了Mia Kirshner。1975年出生的Mia,在電影裡,要扮成少女!不過化粧可以搭夠,而且她的樣子很sweet。




我喜歡Hilary Swank多於Scarlett Johansson。前者可索可勇猛,後來看來只是一團性感的肉。

何解說來說去只說主角配角,卻少說電影呢?嗯,唉。實情是十來分鐘可以交待完的故事,我看不出為何要耗用兩小時來道出始末。你可在臨完場前15分鐘才進去,其實與我坐足兩小時也一樣。因為故事的銜接力根本不足。

後記:吾友從老遠的大埔前來IFC,就是為了可跟我看一套電影。而我棄「世貿」而選「案中案」。散場時,朋友問:「喂,你知唔知呢,其實我都識打拳架?」……他想當場嚼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