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興旺一時的耀華街,剛去完,發覺比預期中更冷清。晚上九時過後,大多的食肆酒吧裡,都顯得人稀。我只能歸納為,此日非週末。但假如一週只有兩天興旺的話,也很難撐下去。
隨便進了一間店,叫「B & W」。看drink list,覺得有點過份。比蘭桂芳還貴。一瓶「hoegaarden」竟要$65,還未算加一進去。一瓶這牌子的啤酒,我去「惠康」視察過,才$10.9一支啊!在蘭桂芳,我那時兼職的酒吧裡,飲一杯hoegaarden draft,大號的,才四十多。有時候,定價錢也得講講良心。
與友談起「煙房」的問題來。我想申明一點,我其實沒有明確立場。既不討厭煙民,但也替被迫吸吃二手煙的市民不值。我也曾是煙民,現在戒掉了煙,但也偶爾會抽幾口。曾是煙民的我,當然嚐過被人歧視的滋味。明明是間可以抽煙的食肆,但你一抽,就是左右的人都會以厭惡目光斜視著你,然後,你會馬上覺得自己影響了生態環境。吃支煙唧,唉。
有些煙民抽了幾十年的煙,你叫他們戒掉,談何容易?一戒,就生癌的啦。我不是黑心,而是好些事實根據都如此。我覺得不讓人抽煙,間接上,是扼殺了人的自由。連沙灘都不能抽呀,好慘,那麼只好乘船去荒山野嶺才能抽上一口煙。我記得去年在「迪士尼」,煙民被聚集在一小塊地方上才能抽,而我,也是其一。當時呢,我的感覺,是「好無奈」。像一群麻瘋病人,要被隔離,也被歧視。
是的,我也明白假如別人不抽煙,而被迫去嗅那些二手煙,是非常不公平的。二手煙的禍害我知道,不用再來提醒了。我也討厭被影響,當我穿戴華麗而被迫要坐在煙氣沖天的食肆中。
於是,我覺得「煙房」,也是可行的。但事前的評估與research以至後期的興建,最好由煙商/商人出錢。他們可向抽煙者事後慢慢取回的。譬如說,要訂煙房嘛,那麼就要多付20%的金錢。
朋友的另一個提議,是最好由商戶/食肆自行決定是否加入「無煙行列」。消費者也可自行決定進不進那間商戶/食肆。這個也可行呀,我們都有權去選擇,去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