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04, 2006

幾件小事。

今早與自稱火車頭Thomas的西先生談起「回魂夜」。這套電影,至今我還認為是周先生最好看的一套電影。比「少林足球」更好看。

我問西先生記得那段讓人窒息的緊湊配樂嗎?然後我們分別在電話中互哼起來,「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竟然玩了五分多鐘才停口,掛線。

三分鐘過後,無聊程度與我不相伯仲的西先生又致電我,索性在電話中,讓我重溫「回魂夜」的那段緊湊配樂。我有理由相信,他在光速的時限下,找到那張影碟,再找到那段劇情,然後撥電話給我。我們的人生,是否太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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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問我,覺得「Closer」好看,還是「Match Point」好看點?我說那是兩類東西呀,怎能相提並論。但後來我又想到,其實都是同等事件。也不就是千絲萬縷的情感轇轕嗎?或者也都在表達著人類的劣根性,「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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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我會收到陌生人的電郵,詢問我某些資料,或指正我一些錯處,偶爾也有些句語讓我大笑起來。昨天有位陌生人K小姐,在論起高跟鞋時,說了這句話“all those
$4xxx high heels in Lane Crawford should be illegal & banned by government.”。我想補充說,人們總對喜歡的人與事,又愛又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