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8, 2006

日 常。

今天市瀉,遠在KL公幹的朋友,不忘在MSN裡,叫我快點選一幢高的大廈(跳樓)。我想,這才是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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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份,正在放大假的果先生來找我飯聚。興緻看來頗高的果先生,提議去「蓮香」喝中茶。當時我心裡已想到,「蓮香?哇!家下多人到爆架喎,玩野咩……」,但表面上呢,我還是超nice,也挺合作的,「好呀,就蓮香啦,難得你鍾意!」(我,係咪好假呢?)

到了「蓮香」,我倆分頭等候。朋友等的那一邊,不久後正好有人離座,怎料呢,站他旁邊,本來正在等候另一張桌子的亞姐,就一屁股坐下去。果先生見狀,跟她理論,那女人馬上使出亞姐本色,「車!我係等梗哩張架,等左好耐啦!」……我的朋友果先生呢,是出名最顧及儀態的,他又怎會據理力爭地跟那位亞姐在喧嚷的酒樓裡對峙呢?於是,眼白白看著亞姐賴在座位上,他只好讓開,再等其它的座位。

哇,頂丫!我一知道後,真是火都唻!要我是他,會跟亞姐說「你等梗哩張咩?你唔好企係門口個邊等?!」唉。沒法子,果先生從來都是如此,常常自恃是個優雅的男人,所以向來都拒絕做出些自覺丟臉的事。天!他是那種過馬路,看見綠燈在閃,都不會急步走的人啊!即使如何地匆忙,如何地時間緊迫,他都要展示其優雅的個性出來。連貨車衝過來,要把他輾斃了,他也不會奔跑的啊!!我是認真的。

後來果先生跟我說,對付那種亞姐的唯一方法,是派另一個亞姐出場。「即係我啦?!」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