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關於分手的一、二事。

面對分手的局面,人人反應不同。我一直認為,人是以情感為生的動物,所以感情不是說斷掉就斷掉的。如果事情真能那麼簡單,每人都可以那麼理性,社會上就不會有情殺案了吧?

大概,好些人在第一次說分手時,都是留點餘地的。我意思是,當沒有第三者出現/當一方依舊留戀/當事情還未壞到無法補救的時候。所以,大多的時候,第一次提出分手,而能真正說斷就斷的情況,也不太多。

(實戰經驗:我也好像未能一次就分手成功的!)

若果如上述所提,「當沒有第三者出現/當一方依舊留戀/當事情還未壞到無法補救的時候」,那麼在吵鬧一番後,又會和好如初。如果雙方都有改善及修補的話,也許能美滿地繼續下去。因為在決裂的邊緣,有些人才會明白什麼最珍貴,最不能失去。這些人,當然幸運。

也有些人,在經歷過一次分手後,還未懂得珍惜的真意,繼續故態復萌,那樣的話,只好由得那段情腐化,然後爛掉。多半第二次,才會真的分手。拖拖拉拉有時耗人意志,多美好的事物,都在拖泥帶水間化為烏有。

第一次未必是真的,直至第二次,才會劃上句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