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1, 2010

畫 皮。


看完「畫皮」後,深深地感到浪費了時間。那個結尾,真的真的……讓人感到極其懨悶。
陳坤對妖精周迅說:若你愛我,請將我妻救活(他妻,即是趙薇,當時她已死了,因為不想看到周迅對陳坤不利,所以與周迅交換條件,硬說自己是妖,只想周迅放過陳坤。看到那裡時,我已不停爆粗,搞錯呀,明明周迅是愛陳坤的嘛,又怎捨得傷害他呀?趙薇真是一個蠢女人。以為自己好懂愛,但那只是好愚昧的愛)
周迅說:若你愛她,不如你跟她一起去死。

陳坤後來又對周迅說:我愛你,但我己有了佩蓉(趙薇)……
然後周迅就哭,繼而吐出修鍊了三千年的真氣,救活了一群已死去的主角。

好胡鬧的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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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編劇最想表達的,是為愛的「犧牲」嗎?

其實,愛裡面最不應有的,是犧牲。用這等字眼,已很有種計較的感覺了。最怕將來有人不停在我面前說,自己犧牲了什麼才怎樣怎樣……所謂的犧牲,等同吃了一口的黃蓮,然後將所有的苦,都吞回肚子。而不是要不停演說,誰誰誰負了他/她。

若果真是選擇字眼,我想,「成全」會好過「犧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