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New Mondy」裡提到「男人味」,想不到有讀者朋友竟在電郵裡跟我說:「有承擔和有公義之心,就有男人味的話,那『長毛』應該唔錯。」
首先,我想說的是,這位讀者果然是個「New Monday」迷,一出,就去買了。
其次,想說的是,實情好少人會因為那個專欄的內容,而寫電郵給我。
好!感!動!簡直想請他/她喝寶礦力。(為何會是寶礦力?因為我現在正在喝呀……晚上十一點在喝寶礦力!)
今天下班後,第一站就衝去「城市電腦售票網」買票,好趕好趕。銅鑼灣那間「通利」,是準時七點半關電腦的,我試過一次,1931去到,她們已人去樓空的樣子,很絕。為什麼那麼早,已要買定三月尾的票呢?(但訂購仲變態,去年十一月已開始預售!)經驗告訴我,那麼早買的票,總有些去到那時候,因為某些原因看不到的。藝術節後就是電影節了,每年看這看那,都覺得時間過得很快。
我在想,該買一個CdG的「Beatles Boat Bag」,還是一個Marni的包包。(問題:一個女人的一生中,究竟要有多少個包包才夠呢?)兩者自然是不同的東西,我所考慮的,也不是錢的問題了(不要以為我發咗,只是很久沒買包包的我,有點孤注一擲的感覺,反正都快被人淋紅油了,就買個最喜歡的吧)。首要最關注的,是包包在沒放東西進去前,不能沉重。我已非常手瓜起「月展」了,不想再有個流動的gym隨身。如圖:前面就是那款boat bag。朋友說,大得可以將我塞進去。我想鬧人!我真的那麼侏儒嗎鄭小姐?!
現在的我,用東西比以前粗獷。我身邊有好些女伴,是不願意將袋子放在地上的,我倒沒所謂。有時為了貪方便,還用腳去挪動包包,像踢足球般。有次朋友問,你那個袋子都價值不菲吧,怎麼用得那麼粗?我的想法是,袋子是拿來用的,不是用來護著的。如果處處都要為它設想的話,它在我心中,會變成一文不值。我期望自己的包包,可與我上刀山,下油鑊的。(ok,我有語障,應該不是很多人明白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