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4, 2008

L。

好像,總有些人會記得,我有個舊情人,叫L。

像冰河時期的事情了。前陣子,有人提到L,我說,他現在回來了。而在同一天裡,竟然他傳我一個短訊,問有沒有時間,下班後跟他去喝一杯。好巧合。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不長,但很熾熱,總是這樣的吧,因為短暫,所以精彩無比,像煙花的急促爆發,炫目而讓人神嚮。假若時日久了,回歸到現實的層面上,會怎樣呢?那段短促的時間,讓我倆沒去深究彼此個性上的缺失,所謂的瞻前顧後,更是無暇顧及,因為光陰都花到享樂裡。

當試著一起,然,又因為關係無法順暢建立起來後,大家心裡都有了各自的念頭。有天,他告訴我,要去德國了。起行的日子,就在眼前。L是個想到做,就去做的人,那種勇往直前,到現在我還是好佩服。我問,你就如此地留下我,一辭而別?他靜默良久。我說過,我只是個簡單的人,別人來將我看得複雜,是那人心裡的自我投影。我問,就這樣完結嗎?我只想簡單地,要一句告別,或交待話。L由始至終,也沒說過一句什麼,只是沉默。那天在餐廳裡,我甚至不想與他對望,眼睛一直盯著懸空的大電視上。

然後,他走了。我沒去送機,也沒一句挽留話。有段時間覺得他負了我。我治療自己情傷的方法,簡單而直接,就是去恨那個人。恨過一段日子後,就沒事了。好變態呢,但真的可行(於我而言)。那些男子,在被我恨的過程裡,都該不太愉快的,因為,變態的我,是會讓他們知道,「喂,我現在恨你恨到七彩呀!」。大多,都從文字裡表達。

我也說過,我是個不太記恨的人,真是恨過一段日子後,就可以什麼都忘了。說忘記,是真的把所有不好的事情,全忘掉,我把恨的過程,當成一個沙漏,只留下美好的回憶。我覺得,這是廿世紀的奇人奇事啊!然後,我又快快樂樂地,跟這些舊情人,做回朋友。當然廿世紀更離奇的事,是他們竟會再次接納我,讓我成為他們的朋友。很感謝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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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在德國生活了幾年,現在回來了。這期間,我們會談電話,寫電郵,傳短訊,有時他回港,我們也會見見面。他剛走的初段,我為了讓他知道我的想法(因為覺得受傷害了,所以根本不會有任何形式上的交流),於是呢,聰明(?!)的我,做盡了小動作。那時候,好流行ICQ的,我就故意在ICQ,自我形容那欄裡,寫下字句。天天都更新(發神經的我)!我怎會知道他會來看呢?我當時不知道他會不會的,但感覺告訴我,他會。(Again,雙魚座的人,極度相信自己感覺的)(結果,多年後我問他這事,他確然是有去看的。YEAH~~~)

我又去買了一張電話卡,用那個號碼,傳他短訊。這是另一個發神經之舉。為何要這樣呢?傳他什麼話,我都忘了,但顯然這個舉動極不正常。他又怎會不知道,那是我傳他的話呢?我幹嘛要用另一個號碼傳他呢?現在回想起來,也許因為覺得自己受了傷,不想受傷的自己去面對他吧。(黐線的嗎?那不也是我自己嗎?)

這種無意義的舉動,斷續地維持了幾個月。然後,我就回來了。回到原本的軌道上。也不再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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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長篇大論地,把舊事寫下來呢?不知道。可能想殺時間。

不喜歡一個人,或恨一個人,還能綽綽而寫,也許並不真是去到了盡頭。真正的恨,只能心裡狠,無需寫下來的,不是嗎?怎樣那樣,寫下來已變成多餘了,心裡的感覺,自己明白就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