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17, 2008

一起走過的日子。

我的無聊好同事跟我說,喂,你快點來拍照呀,說的,是叫我拍下他座位的四週。


看到嗎?真是好亂,比亂葬崗更慘烈。發生了什麼事呢?原因:是因為我要離開囉,故此把一切不想帶走,但又想環保而不想扔掉的東西,統統送他。我可以直接點說,除了那個File,其餘的東西,都是我給他的。我有資格去拾荒吧? 請留意,那個小方的名字,是他大哥自己打印出來的(!)。我覺得他已是敝站的頭號Fans了,連自己的藝名也爭相印出來。 然後,他大哥又把另一張A4紙交我,上面寫著………


發生了什麼事呢?我又真的拿著那張紙,去到肥版E-Kin的範圍裡拍照喎。他問我幹什麼?我說你別理啦,你工作啦。但我卻把那張紙擋著他正進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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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自己縱使不太可愛,但還是不太讓人討厭的。要好的同事紛紛說好不捨得我,連茶水間的亞姐也自動走來跟我合照。在那裡工作了9個月,不算長,但9個月呀,可以孕育一條小生命了,不是嗎?

生活美好,就因為在途中,常有機會遇到一些有趣的人。同事啦,朋友啦,都讓我感到如被光照。縱使有些時候,在工作崗位上,真的不太快樂,但我常跟自己打氣,明天睡醒後,又是另一天,幹嘛要傷神呢?那只是一份工作。但又因為想到,那只是一份工作而已,幹嘛要比行乞更沒尊嚴呢?我不是那種,可以為了一份薪金,而妄顧自己感受的人。

這等同嫁娶,大家都在選擇什麼最能切合自己。我是個對工作沒太多抱負的人,只懂努力盡心地,把眼前的工作做好,你要玩什麼政治遊戲,耍什麼辦公室手段,對不起,我可以坦白告訴你,我一點都不懂,也沒興趣。當然我明白,在現今的辦公室,我這種人是不容易生存的。那麼,這裡不容我,自有容人處。

勉強,對大家都不好。就是這樣。

***唯一有點美中不足的,是臨走也被發現了自己的網站,我還以為可以瘋狂地寫,然後又不著痕跡地置身事外。這算2008年的首宗慘事。唉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