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1, 2008

可 愛。

在我眼裡,可愛只分為兩種。一種是小朋友的那種天真無邪,直率又不作狀的態度與舉止;另一種,是成年人的那種世故。

楊丞琳的那種,我從不認為是可愛,那只是藝人的造型。

之於我,成年人的可愛,大多與細心/世故有關。有時,是因為那人做了些貼心的事情,譬如,在寒冷的天氣裡,他為你捎來一杯熱可可;初次見面的時候,他送你一樣小禮物,還附帶了一張紙條;約會後(未必是男女朋友的關係,我指的,全是朋友),他/她會傳你一個短訊,說謝謝你;他/她們謙遜,也懂自我諷刺;他/她從不會告訴你,自己為你做過什麼,例如,為了逗你快樂,可以花好些時間,去尋一件小玩具,只為了想換你一個微笑,簡單點說,是他/她會懂得付出,而且不介意;不計較;努力地生活,而從中也致力讓身邊的人快樂。

我眼中的可愛,就是這樣。因為,我身邊有一堆如斯的朋友,是他/她們教懂我何謂可愛的。我愛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