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22, 2008

收容站。

收容站那裡,好像有條例,是要在買了那件貨後,三天內付款的。我知道大家都忙,但用E-Banking過數,由log-in至過數成功,不用花你三分鐘吧?或者趁中午或下班,經過櫃元機時,按幾下鈕已可事成。很難嗎?

以前我的貨也交由收容站的經理幫我打理,總有些人會遲遲也不去過數,這種情況一出現,我就找經理來交涉,總是埋怨他沒好好follow up。其實也與他無關的,但他無奈也要受我氣。我一直說,你快點跟那些人說再不過數,那貨就賣給別人了。我是真的有點扯火。大家都那麼忙,幹嘛有些人總是那麼不負責任呢?你要的東西,我留起來給你,那是一宗交易喎,我又不是欠了你,何解我要像去行乞般來叫你付款呢?

假如你真的那麼忙,即管捎封電郵給我,說你何時會去過數就可以了,我要求的,只是一聲交待而已。我只是不喜歡那些沒什麼責任感的人。

幸好,這種情況,發生在我身上,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