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才俊的事記後,我就笑了起來。我跟V小姐說,雖然我平時不太能幹,但認認路,還是沒有問題的。假如真的迷失了,又如何?大不了走多點冤枉路而已。V小姐後來傳來昨天與才俊的對話。
v – bb, zz撘緊 720 過緊黎
才俊 -下
v -應該 10 分鐘後會到
才俊 - 佢同你食lunch呀
v - 系, 我5 分鐘前睇住佢上車, 佢過黎同我地食
才俊 - 食完又食tea
v - 系, 佢就到
才俊 - 肥x死佢
v - 佢撘 720, 系 muji 到落車
才俊 - 720 好快到
v - 系呀, 你去接佢呀
才俊 - 下
v - 系呀,好快嫁呢架車, 佢應該三點會落車
才俊 - 太古城都要接
v - 你都要落去嫁啦, 咪接佢囉
才俊 - kkkkk
v -我同佢講左第一個站落車, 佢應該識落掛
才俊 - 我打電話比佢啦, 頂, 簡單到暈
v - 你去接佢啦
才俊 - kkkkk
v - 唔該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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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口裡頂頂聲的才俊,還是去了無印良品接我。我應不應該狂笑呢?其實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何要派人來接我呢?我在你們心目中,真的那麼低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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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回到公司,看到桌面上,四平八穩地放了一份禮物。
原來昨天,我的網上朋友藍藍來了。還帶來四件小蛋糕。
謝謝你,親愛的。一切都在不言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