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26, 2009

洗洗。熨熨。

@自住時,我從沒有過一台洗衣機的。因為體積那麼龐大的東西,好佔位置。

@自住時的廚房或浴室,都極袖珍,放台洗衣機是好奢侈的事。

@最方便的,莫過如拿衣服到洗衣店磅洗/乾洗。無懼雨天或潮濕的天氣,只需等一天,就有乾淨乾爽的衣服穿了。

@在洗衣店拿回來的磅洗衣物,有我喜歡的味道。像陽光。似乎每間洗衣店的磅洗衣物都是那種氣味。

@唯一的缺點,是洗衣店那台磅洗機械太大馬力,好些棉質上衣都被弄至變形。

@我其實並不太愛手洗衣服。很勞累。

@但我極想自己的衣著整齊。這個概念,從小已養成。中學時,我的校服裙子,全是自己熨服的。好像班裡,只有我一個天天穿得挺直的裙子。

@好自豪!

@(雖然我要穿挺直的裙子,卻不愛起床時摺被!兩者有沒有衝突呢?)

@我用的手帕,也要熨好,才帶上街。皺皺的,像沒洗過一樣。

@日子有功,我可以五至六分鐘熨好一件恤衫,男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