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Dr.Lecter(那位以前常傳相給我,刊在只穿喜歡的型男)去了台北旅行,未去之前,他問我,你喜歡的那個糖在哪買呢?說若經過,就買來送我。我說不好意思啦,而且那糖好貴的(!),真不想他破費。結果是,他應該順路經過,買了兩包回來。
戲肉是,他問我拿地址。我其實是個坦蕩蕩的人,雖然怕殺手,但我當時想,話晒他都與我相識一場(只是傳過相給我,但我已當與他相識了。看,我多隨和(?)),該不會真的殺上來吧?假若他真的上來,也不會即時生劏我吧?......ok,我是想多了。而且,他又不是真的Dr.Lecter,究竟我想怎樣?!
今早,他大哥親自上來了。我猜是他。原因是,同事拿著一個紙袋來找我,說,給你的。我望進去,看到那兩包糖,馬上明白過來。我問,人呢?同事說,走了!我抬頭一望蔽錄電視的螢幕,剛好看到他進電梯的身影。高高瘦瘦的,而且穿得非常有型。若我沒看錯,他是穿西裝外套及皮鞋的!
OK!咩事呢?!他連招呼都沒打一聲,就速逃離現場。好明顯,我的所有讀者,是對我的長相/身高都漠不關心,他們只想做運動(!)。千里迢迢老遠走來工廠區哦,貪得意嗎?
謝謝你,假如你在看。美中不足是,怎麼沒有隻字片語?譬如說,"小心吃糖時吃到血淋淋的手指"。
那個袋子上,該是你的氣味吧?放在辦公室,像與你共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