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愛吃有饀的麵包或餅乾。那些有饀的魚蛋或包心丸之類,也不喜歡。簡單一點的,就好。
喝罐裝東西,請給我一隻杯子。樽裝的啤酒,也最好給我一隻杯子,我雖然個性豪邁,但不習慣那種吹喇叭的姿勢。
喜歡月亮,因為給人寧靜的感覺。喜歡文字與詩篇,因我不擅措辭。喜歡微笑的臉,故此我也常持微笑。
用了Marc Jacobs的Blush多年,一直沒意思轉換。那算是我第二件衣了。
每週堅持買的兩本雜誌,是「壹週刊」及「明周」。Ok,「New Monday」我也會買!(西先生住院期間,叫我買本「Milk」給他,我一聽,馬上爆粗,我說你還細嗎?扮潮童嗎?!)
已有兩個多月沒梳過頭了。
愛看電影/話劇/音樂歌舞劇/展覽/舞蹈等等等等。不喜歡做運動。
但我喜歡在秋或冬季去遠足。我不怕走很多路,因為我本身愛散步。
從來沒擔心過體重問題,減肥對我而言,像很遙遠的事。我只擔心臉上的雀斑,年年遞增。
穿36碼的衣,36號的鞋,但我沒有36吋胸。
永遠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錢,試過在餐廳裡不夠錢結賬,或乘計程車沒錢付款。我真的好絕哦!
情願以口問路,都不想看地圖。我覺得問路直接點,快點,不用那麼轉折。
近來常被問:「你吃這些,真的ok嗎?」這些,指的是頗簡陋的餐廳。真的ok,其實都只是一頓飯,吃什麼我都沒問題的。何解我給人的印像,是很揀擇的樣子呢?我不是千金小姐,也沒什麼要求,只要別帶我去吃羊肉就可以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