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17, 2009

做些應該做的事。


今天收到網上朋友楊先生的來信(真的由郵差先生送交給我的信),內裡附帶支票一張。他說,知道月尾我們將會有一次義工行動,那$200的支票呢,是托我轉交中心的。信裡他還說,覺得我「人很好,很熱心,又善良」云云………不過轉頭亦再三強調,那些錢雖然寫了我的名字,卻不是給我的,叫我記緊捐去中心。我想問,在你們心目中,我是那麼貪心的嗎?(唓,又不是二百萬!我怎會貪那麼少!)

謝謝楊先生的善心,錢不多,如你所言,只是出外消遣一頓飯的價目。不過並不是數目多寡的問題,有時候,願意付出已是美事,哪怕那是二十元,甚至兩元。(所以大家切記在週三及週六買支旗,別讓賣旗的人失望。尤其那些親子兵團,媽媽/爸爸與兒子/女兒的組合,很大堆頭,你不買他們那張旗,會讓兩個人失望哦)(而且別忘了,他們只是義工,在義務地忙著別人)

錢會代楊先生捐去中心,給有需要幫忙的老人家。謝謝。
順帶一提,那天做義工的朋友,誰想捐錢的話,可直接交給中心,也可請他們簽發收據給你們(捐款一百元以上就有收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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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時,我不是在這裡售賣我那本「萬綠叢中的……橘」的書嗎?那時我說,扣除必要的開支,會將某些款項捐去慈善機構的。

後來斷斷續續地收到買書人的善款,他們會寄我$60、$80,甚至$100,然後說,買書餘下的,你扣除郵費後,拿去捐了它吧。

我衷心的感謝這些無私的人。

六月的時候,有時間整理一下售出了多少本書(嗯,香港真是文化沙漠囉!……ok,或者只是我不夠吸引!),再把餘下的錢計算出來,然後我又加了一點進去,湊夠了整數二千元,捐了去「奧比斯」。

我一直說呀,有什麼比看到光明,更讓人振奮呢?

再次感謝大家的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