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03, 2008

只穿喜歡的。

非常口賤的我,實在有感而發。唉,所以我註定不能刊自己的照片出來,總有原因的。

分別收到好些心腸好的朋友電郵我照片。但怎說好......有些依然堅持不把自己的樣子曝光,還自行打了格仔(!)。我這裡不是咸網啊朋友!不知怎的,看到那張格仔照片,我狂笑了起來。究竟這位施主想點?

也有朋友以手掩臉,像極未足十六歲去了夜場當公關忽然被警察掃場繼而像驚弓之鳥般被帶上警車時又有大班記者來拍照喎只好慌慌張張以手掩臉......。

真的那麼不能見光嗎?(ok,這句我是問自己的)

有朋友以手機拍下照片給我,背景,是女廁。而且是頗污糟的女廁。像公廁那種。當然我不是環境歧視,但那張照片,有半張是拍到廁塔喎。唉。

我的要求非常簡單,只是一張正常的照片就可以了。假如有人幫你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