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1, 2006

苦行僧的日子(一)。

與朋友去慣常流連的茶檔,跟茶檔的亞姐聊起來。貌若五十來歲的「蓮姐」,告訴我們,她的兒子在港大正唸二年級。而每週,蓮姐會給予兒子四百元的零用錢,這個數目字的金錢,其實不止是零用錢,還包括了其它雜費。即HK$400,要兼顧的是1)吃飯;2)乘車;3)零用!……什麼?!四百元!一星期!!

其實我們都有點震驚。也想到自己的折墮生活。

然後,V小姐提議,說不如下週我們也來試試這種生活,假如能捱過去,我們將會儲到大批金錢啊!我一想,也對。我們以一週五天為限,25-29/09口袋裡的零用錢,總數為$400。不帶信用卡。即平均一天有$80元的使費。

朋友說,要平日做慣大花筒的人才好玩。於是,率先參與的,有V小姐,我也找來愛時裝的果先生響應。加上我,一行三位。明天介紹各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