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5, 2006

Adidas by Stella McCartney。


「此系列是為同時看重運動和風格的女性而設計的。為什麼我們應該重視運動而放棄風格?」Stella McCartney如此說。

與Adidas的交差互動,來到第四季。我只看不買,但都算看得留神。來到第四季,香港多了好些店售賣,連京士頓街的I.T.也為了奪得Adidas X Stella McCartney的銷售權,而刻意換了櫥窗擺設,在店裡更刻意闢了一個小角落來擺於那些運動衣。

除了I.T.,Seibu、D-Mop,及部份Adidas shop都售同款系列。

現實裡,你想擁有一件Stella McCartney設計的衣,動輒四五千,並非人人能負擔。但一件與Adidas Cross-over的運動衣,才幾百元,而且你可以大大條道理,「著唻做運動,都不知幾型丫!又強身健體喎。」不過,你有否覺那些運動衣,愈來愈走火入魔?難道你真會穿著那些太空味濃的短身斗蓬去跑步嗎?那些露背之餘還刻意在背後打了幾個結來點綴的上衣,你會穿去做瑜珈嗎?你真不怕在背後遭人閒話?你會穿上胸前縛著巨型蝴蝶結的上衣來練器械嗎?……

那些其實是時裝。與運動結合這個意念,只是綽頭。但不知怎的,假如我看見你把那些運動衣披在身上當便服來穿,又會覺得你好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