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20, 2006

發牢騷。

食肆中,多分為「吸煙區」與「非吸煙區」,但你該知道,那些分域,根本形同虛設,難道隔了一張桌子,你就嗅不到煙味了?

假如有位非煙民,在繁忙時間裡,被安排坐在「吸煙區」,而當面對著煙民飄過來的香煙時,馬上以手撥開煙味,還隨即掩鼻,一臉厭惡,那麼,你會傾向同情煙民多點,還是非吸煙者多點?

選擇同情煙民的,自己都該是煙民。我今年三月已戒煙,現在是個清新健康人。但我還是傾向討厭那位非煙民。這其實是基本的禮貌,別人在可以抽煙的範圍裡抽,我看不到為何要被人唾棄。那裡只是茶餐廳,真要那麼嚴謹,大可去「半島」,我相信他們的間格會好一點。

「你無權叫別人不抽煙,但你可以選擇走開。」我常常如此說。這與「尊重」,也有關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