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6, 2008

生活中的小感想。

上週三,我家的舊幫工,在西班牙打來一通長途電話,話題離不開好想念我們家。翌日,我偶然把這事與同事談起,她說,唓,真的掛念又為何要走?我呆了呆,原來,別人的想法,永遠與我的不一樣。

我未必是一個好好的僱主,但,起碼我是一個予人方便,也不挑剔的人。從知道舊幫工要走的那天起,我一直都覺得,一個女人,幾近拋夫棄子地千里迢迢地來港工作,為了什麼?不也就是想家鄉的家人,生活好過一點嗎?那麼她尋求到更好的出路,能賺多點錢,早點回家的話,不是更好嗎?於是,我伴她一起辦手續,幫她寫信去入境處,幫她把行裝寄回家鄉(哇!那個大箱子,有我那麼高囉咩事呢?)。後來,臨走的幾天,她情緒一直欠佳,晚上失眠,大白天雙眼通紅。她跟我說,對不起呀,我如此選擇,麻煩了你們等等,我說,沒關係呀,我理解呀,要是我,也會如此選擇。為什麼要哭呢?你並沒有做錯。在機場時,我倆又哭得死來活去,天知道她對我的意義有多大。

一起生活了四年半的日子,她把家裡打理得頭頭是道,我天天都能放心地出門,然後安心地回來。我是個秉承object oriented的人,你把該做的事情做好後,隨後的,全是自由時間了,我沒所謂。由她進門來的那刻,我其實沒教過她要做什麼、或該做什麼(天!我也不太知道要做什麼的,總之就是我厭惡的家務是了。而且,難道要我教她烹飪嗎?那會火燒家居二百次,都未能煮好一頓飯哦)。但她真的能幹,主動地把一切辦好,不單做妥,甚至做得更多。我一直想,是我要感恩才對。

我媽一直埋怨,說她現在羽翼已豐,就懂飛了,那天舊幫工致電回來,我媽還有微言,說電話費貴啦,快點掛線啦云云(但實則是那邊付款的)。我事後為了這事,與我媽頂撞了幾句。我說,為何你總是著眼於別人的不是呢?你有沒有想過,要是這幾年我們沒請到ELISA(幫工的名字),又會變成怎樣呢?我不明白,還有什麼要挑剔,這四年多,她持家妥當,最大的過失,也許只是打碎了一個大花瓶而已(最勁的,是我要到幾個月後,才發覺花瓶不見了……可想而知,我是個非常混噩的人)。老人家都謹慎,也怕吃虧,但三千多的工資,是否付妥了,就能把人呼來喚去呢?

當然,我無意(也無能)說服家母,改變她的看法。她做了那麼多年的人,已有根深柢固的思想模式了。我只認為,我活得快樂,是因為,大多的時候,我會以幾何級來欣賞別人的優點。而缺點呢?唉,我自己的缺點已夠多,有時間的話,不如修改一下自己更好,何來的時間挑剔別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