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02, 2008

我的小型包包。

我是一個苦命女,N年前我已發覺,一個正常的小型手袋,實在無法兼容我的需求。雖然我不是一個犯毒頭子(一大袋都是K仔),也不是販賣老翻的拆家(一大袋都是翻版DVD),更不是家庭主婦(一大袋都是在街市買來的濕漉漉雞鴨魚菜),我只是一個外表正常的OL,但不知何解,我的包包永恒地,那麼沉那麼巨大那麼耐人尋味地裝了九萬幾樣東西。

所以,選包包,都以「大」或「巨」為出發點。即使不大不巨,也得容納好些東西吧。我有時覺得自己是個「萬能婆婆」,你隨便問我要些什麼,我都可以馬上滿足你的需求。要糖果嗎?有喎,還有餅乾添。要雜誌嗎?有喎,還有一本學術性甚強的「如何能成為一個好公關」添。什麼?你渴嗎?我包包中有益力多喎(!)。還有手指、相機、零錢包、銀包、手帕都有幾條、電話、CABLE(不知整天帶來帶去幹什麼)、小型地圖(這個更黐線,我天天不就是由家裡去公司,由公司回家嗎?要地圖做什麼呢)、化妝小包包(帶了也是白帶,常想回到公司才化妝,但回到公司,我更加沒有時間化妝了)、筆記簿(大中小各一本)、微型顏色筆、鑰匙、公司的智能門卡+鑰匙、手機、玩具(別問是什麼了,唉,總之都是垃圾一堆啦)。

故此,很早以前,我已明白,小型的包包,我是不適合拿的。但明白歸明白,正如你也知道變了心的人,始終留不住,但是,身為凡人的你,還是想力挽狂瀾,去挑戰命運吧?我也一樣!明知小型包包不適合自己,還是不停地買買買。

大同小異的黑色小型包包。Jerome Dreyfuss買了用不到幾次。Jack Henry好一點,該用了五六次。Tsumori Chisato是力高小姐送我的聖誕禮物,好喜歡好喜歡,可是剩容量少得可憐,唉,難道除了帶它,我還要帶一個背包同往嗎?

這個手提的毛毛Prada,簡直是經典啦,假如你有看我與才俊去年十月寫的蓮香飯局篇。

因為貪小便宜,所以買了日版的雜誌,為的只是那個T.C.的小化妝袋。圓點的GdC,用了幾年,一直是心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