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0, 2008

SHARING。

大家會否好滯呢?因為以下內容又是關於西先生的。
昨天他看完我幫他徵友的文字後,傳我一個短訊,內容:「如果我係一個殺人犯,我唸我會好忙,因為……我每日都要殺你幾次至夠」。唉,什麼事呀?我已盡了力,難道真要我埋沒良心,把他寫成再世潘安嗎?(但人人都說他是再世顏福偉喎)

後來,好爆的事發生了。有朋友傳我照片,想介紹她的朋友給西先生認識。那個女孩子,有點像劉嘉玲的,而且胸很大(!!!),放心,不是肥妹來的,只是身裁妙絕而已。等看好戲的你們一定在想,唓,肯定有人想整估西先生啦。不是喎,那個傳我照片的女孩子,我是認識的喎。而她想介紹給西先生的女朋友,看來也是好正經的女孩。

我把這事告訴了西先生(當時是午夜十二點)。西先生嚷著叫我把照片傳給他,我說我不會如此做的,因為,我怕害了那個女孩子。我只會將照片,傳給鼠小姐過目先。
西:點解你唔傳俾我先?
我:你唔好迫我呀,你再迫我,我真係會講個原因你知架!
西:頂,快d俾我啦,我開msn,你快俾我。
我:我只會傳俾亞鼠,因為,我只會同佢s.h.a.r.i.n.g!(是逐個英文字母地讀出來,而用的語調,像與小朋友在課堂上課,很高音扮晒cute。請自行幻想一吓)
而向來與我最合拍的西先生,此刻聽到我如此一說,也如上身般說:「SHARING!」(語氣聲調像SUNNY哥哥,即是扮到很有陽光氣息,很可愛又很喜歡小朋友的樣子,高聲大叫出來。幻想時間:西先生穿一件七彩恤衫,頭戴草帽,手拿微型木結他,再大叫一聲SHARING,旁邊還有好多小朋友助陣拍掌歡呼)

我開始狂笑起來,然後,與他開始玩了這個遊戲達二十次之多。怎麼玩?不外乎都是重覆地說著上面的幾句話,但真的好好笑喎。(留心,當時已午夜十二點半了)

然後我累了,就直接告訴他我要睡了。照片,當然沒傳給他(!)。今早呢,他又致電我。結果是我們又玩了那個SHARING遊戲,達十次。我們真的超級無聊變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