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是,J小姐又傳我電郵。
「唔, 似乎真的嚇到妳了。很對不起呢。我呢,其實看了妳的 blog 很久了,有兩年吧。不過一直覺得三九唔識七,突然寫妳一封電郵談妳/自己的事好像很奇怪。所以呢,一直只做個讀者 ... ... (題外話好像愈說愈遠了)
但星期五晚,突然在一個風雨交加的晚上,遇到一個我從閱讀她文字而認識的疑似「朋友」(原諒我沒有問過妳就當妳是朋友-_-" 我不懂形容這種關係,是網友/ 讀者??) 是天意嗎?? 我真的見到那個用文字令我很歡樂和感動的人喎,我真的突然好想知我有無認錯人囉。(我的任性又嚇死人again)
認得呢...是因為我在你的 blog 看過你那把雨傘囉。還有好閃的 sonia 背心呢。(原諒我個腦只一直記埋d唔關事的東西) 希望不會令你愈來愈怕,怕得連 blog 也不敢再寫吧。寫這個 email 只不過想成全我的任性,如果令妳不快,對不起,不用回我也就好了。祝繼續生活愉快。疑似「靈媒」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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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真。是。我。來。的。
想必,J小姐的眼睛一定很銳利。不知我滿臉的雀斑,有沒有讓她留下更深的印象。
親愛的J呀,謝謝你長期以來的捧場,你沒有將我嚇壞(只是嚇窒了)。原來這世上,真的有陌生人有留意我喎。嗯,把你的公司地址留下來給我,我寄東西給你,以示答謝你長期的支持。(不排除會寄切下的耳朵一隻給你,以示恐嚇)(但耳朵哪裡找呢?)(而且我幹嘛要恐嚇你呢?現在我更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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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算任性,這又哪叫任性?假若當時你趨前問好,我也會照單全照。你認識我兩年了,不是一段短的日子,這裡頭有笑有淚,而你一直不離不棄地與我分享喜樂。沒有像你這般的人,我一早不寫了。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