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05, 2008

寫。

前陣子看elizza的站,她提到寫網誌的人,都愛將現實裡未能得到,或最想得的東西,在網誌裡無限放大(大約的意思是如此吧)。譬如說,在現實中只是個庸才,卻在虛擬世界裡,說成自己像才高八斗;在現實中是個想過好日子的窮家女(即我!),但在網誌中整天說著自己吃了什麼高級餐廳穿了什麼高貴牌子;在現實中明明是個電車男/宅女,卻在網誌中,說成自己有上千萬個朋友云云。

那時看到她如此寫,本想有點回應。後來忙得昏了頭,就忘了。(再一次問自己,何解近來那麼忙呢?!)

假如那個論調是屬實的,那麼我得開始反省自己的文字。如果說,我們把慾望投放在網誌裡,以此慰藉暫未能圓的願,也有此道理。但之於我,寫字只為娛己,沒想到那麼多的後著。當然在現實裡,我也有好些奢華的慾望,只是呢,我有時又是個頗實際的人。有些東西我可以得到,我就去爭取;有些東西我知道自己無法得到,就連想也不會想。漂不漂亮,我有自知之明;能不能幹,也不是自說自話就能成真的。我只是覺得,網誌呢,是一種自我喧洩的途徑,而不是自我宣傳囉。寫什麼都好,對得起自己就好了。

………其實寫到哪裡去了?完全詞不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