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5, 2009
請對自己坦白。
一頓飯,由黃昏六點半,吃到晚上十一點多。也沒吃下很多東西,我倆不停談話,不停灌酒,後來抬頭看錶,原來都將近十一點了。果真是快樂不知時日過。
與友相交多年,也不是常有機會單獨進餐。昨晚一談,就談了這幾年的種種,他告訴我童年的某些遭遇,成年後的一些看法,以及對將來的好些展望。我除了聆聽,也有發問,偶會搭嘴加插意見。
印像深刻的,是吾友說,當一個男人不想再與你接吻時,已不再愛你了。當時的話題,本來談著做愛(我真是個什麼都可以跟人聊的人啊!),吾友是個極度吸引女生的萬人迷,對感情事已有點刀槍不入了,幾乎任何的情感關口,他都能理性分析,冷靜行動。我們談男人,也談女人,後來大家都有點唏噓。
我喜歡與「忠於自己」的人做朋友。忠於自己其實還不夠,更應該坦白地面對自己。何謂坦白呢?就是坦然地接受自己的陰暗面,並且可以對人坦誠地交待自己那些不堪入目的陰暗面。說一套做一套的人,我最不屑。在信任的人面前,我是沒什麼秘密可言的。我會把自己的陰暗面,那些自私、如何縱容自己、如何為自己找藉口的一面,全抖出來,我甚至不介意稱呼自己為仆街。而昨晚與我吃飯的友,也正是這種人。
為什麼要掩飾呢?也許大家都是這種人,所以格外的投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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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大致需要幾種朋友吧:
1)吸血殭屍類(預備在隨時失眠/失陷的午夜,給你一句貼心問候,讓你感到不被孤立);
2)情投意合類(可以無所不談,大家都是對自己坦白的人);
3)智慧型新人類(可為你的奇難雜症提供不同視野的解決方法,而這個人,除了過人的智慧,也是個智者);
4)消遣娛樂兵團(不用說明了吧?)。
我好幸運,以上種種,我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