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08, 2009

三十歲前要結婚

2009-06-29


蘋果日報

有個這樣的傳聞。在香港,對於女性來說,三十歲是一個分水嶺。一過三十歲,好像會火速變成另一個人,過另一種生活,總的來說,想法都會帶點負面,例如變成不再馨香的中女,開始過着黯淡無光的生活之類。所以,好歹要在三十歲前結婚去。有男朋友的,會不停向他催婚;沒男友的,會忙亂找個人來談戀愛,目的也是完成人生大事。聽過無奈又悲慘的真人真事,女的要趕在三十歲前出嫁,結果男的不堪壓力,分手告終。
怎能怪他匆匆離場呢?你害怕芳華不再,他也恐懼失去自由,大家都有萬分擔憂,怎能強人所難。要知道現在的男子,也有「王子病」,他們不愛承擔,沒有責任感可言,最好永遠可以策騎野馬去遊原。
三十歲像洪水猛獸,女子趕在這個年紀前成家,大概是意識到青春不在。但,請聽我說,不是這樣的。世間以愛情為根基的婚姻,也會因生活裏的折騰,而把那些愛磨光,何況現在只因為恐懼年齡的增長而結合?簡直是可以預見的悲劇。
我倒認為年過三十的女子更世故,更吸引。因為踏過那個關口,我們漸漸明白到幸福不是別人給予的,而是自己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