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BLOG可以讓我認識好多不同層面的朋友哦。這誠然是件令人興奮莫名的事。而且充滿機心的我,整天會想,認識多點人,也許對日後處事有點幫助吧(?)。例如上次在怪味試吃會認識到的EVA,是個在皮草公司工作的女孩啊!將來我買皮草,豈不是有折扣囉(但在香港穿皮草喎………會不會熱了一點?)。又或者那個在實險室工作的KIRK,將來我們想化驗什麼,也可以找他啊(但我會拿什麼去化驗呢?染有精液的紙巾嗎??)。OK,總之從網絡世界認識到好些有趣的人,是件幸福的事情。
………事情是這樣的(現在才進正題)。老闆將要去旅行,說過了,那個行程表幾乎耗盡我所有精神。他甚至要我查搓手啫喱能否帶上飛機(屬酒精類,可以嗎?),這還不特止,兼且要查查什麼搓手啫喱最好最抵用(!)。然後呢,我想到做空姐的b小姐。事不宜遲,馬上傳她短訊,問她酒精啫喱能否帶上機。「可以呀…一支不超過100ml就可以(也沒人會帶100ml以上吧?!自殺嗎?!」我跟她說老闆的班機時間及去程地點,怕她會不幸與地獄使者同機,她的回應是:「好彩我唔係飛xx,一陣佢要我好似你平日咁切生果比佢食我就仆街!」……看到這種回應,真是無言。大家都明瞭我的慘況吧?
同一時間,也收到網友eric的短訊。無錯,就是那個肥力!好明顯,我們是書友(?)。即是閒時大家會交流一下閱讀情報那種(?)。這位先生跟我說,「喂你買了『賈想』沒有呀?莊士敦道的三聯有呀」。這確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啊!皆因「賈想」斷了貨幾個月啦。興奮的心情還未減退,他大哥又傳我一個短訊,說「但那是簡體字版本喎」。@#$%^&(#$%^&()#@$%^&()_@#$%^&()_。我想打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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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有人去台灣,托了那位仁兄辦事。何解想看一本書,都那麼費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