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31, 2009

終須一別。

在好些戀愛的日子裡,都有男孩子送我回家。那時我住荃灣的山上,所結交的男友卻遍及港九新界(!)。有些沒有車子的,就乘公車送我回家,再折返自己的家,天啊,他們有住觀塘的、沙田的、大埔的、以及港島區的。

我常常都覺得自己非常幸運,遇到的男孩子,都願意睡少一點,來換取多點見面的時間。那與kinder*期沒有關係,而是那些男的,都是好好的人,他們不會只在追求時才大獻殷勤,而是日子久了,還是那麼細心體貼。
*註:「kinder期」指熱戀期,像kinder出奇朱古力蛋般,又好玩又多fun而且驚喜處處。

有些同性朋友曾跟我說,男友從來不會送她回家。飯後大家各走各的,或去完男方的家溫存後,女的也是獨個的走。當時我聽後,覺得好悽涼。………也許,是我把一切都想得太理所當然了吧。原來,當有一天,那個曾經用盡全力愛過你的人,忽然把對你的愛,統統收回時,你就會明白,沒有什麼是老奉的。

故此,當他在公司勞碌了十小時後,還會去公司樓下接你下班;會記得你喜歡吃的水果或零食,偶爾買來逗你開心;在早上跟你說早晨,在晚上給你一個good-nite kiss(即使在電話裡);會主動告訴你,他的行蹤;依然會問你冷不冷、熱不熱、曬不曬;會為你打傘時,請你一定要感恩。

沒有什麼是必然的,包括那些恒久不變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