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朋友仔吃晚飯,他是我n年前的男朋友。現在,則是個三歲小朋友的父親了,時間真是過得好快。
每年三月,他都會約我吃飯,去年因為剛轉換工作,年頭又有點抑鬱,所以推了沒去。那即是說,我跟他,兩年沒見了。沒想過他會有什麼外型上的大轉變,工作方面,一如他自己說,也沒什麼改變,自從三十歲後失業到現在,都沒正式上過班。他現在於投資公司任職,屬自由行業,我大約知道他有好些投資牌照,現在還修讀經濟碩士中。這些年賺的錢,足夠他置了幾次業,買車賣車又買車,總之,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中產模樣。不過,現在海潚,他也頻呼好慘。記得以前與他一起的日子,好像有相士曾贈言,他只適合賺偏財,任何正當職業都不太合適他的。那時我想,呀不如去麻將館做收銀啦,也是偏財哦。
在幽靜的小餐廳裡,他與我平排而坐。我好喜歡與信任的人,平排而坐,這讓我覺得親密。他有一刻端詳我,然後說,到現在你還不化粧,樣子一點也沒變。我聽後就笑,心裡想說,只因為我懶我貪睡而已,我也想漂亮點呀。不過,在他心裡,我還是當天那個,在陽光下向他招手的女孩吧。
飯後,我倆由銅鑼灣散步至灣仔。
我說,這幾年間,發生了好些事情,我發覺自己在成長呀(還好意思說出來喎)。
我說,朋友真的好重要好重要,因為那是一生一世的。
我說,我現在的活動範圍好狹窄,不外乎是藝術中心演藝劇院還有各大展覽場地。(完全提都沒提過買華衣的事!)(十年前的我,還是個好樸素的人)
我說,其實婚外情簡直是婚姻的小小點綴,你這些日子,有沒有越軌呢?
他一直在聽,有時給我一個微笑,或點點頭。他說像我這種人,遇到困難時,該有好些朋友前來施以援手的,「因為我夠低能?」我問。不是,只是你還有那份童真,還願意去相信萬物,這不是常人能做到的。(這,是貶是讚呢?)
走著走著,他忽然說,有人曾問過他,最愛是誰,是不是現在的太太,他答,那個是我。即使現在愛的也還是我。我就說,對呀,那時我倆一起好快樂呢,你待我那麼好。真的,我的記憶裡,一直只存著他的好。我又問他,那時為何我倆會分手呢?(我!真!的!忘!了!好恐怖)(大抵,人總會輕易忘記自己的過錯吧………)他反問我,記不記得那時,他常想縛著愛自由的我,試過在我家樓下等至深夜呢?然後,我又好像有點印像了。
年青時的我,向來不愛束縛,愛玩愛熱鬧,是野慣了,最怕被人盤問去向。然而,他卻是那種愛家深歸的人,嗯,明晒。他又說,幸好那時分手了,否則繼續一起,他肯定會吐血而死。
雖然各有各的生活,不過我喜歡這種偶爾相對的時光,我們談心,我們彼此信任。故人總有故人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