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20, 2006

我的早上。

今早發生了一件這樣的事。

平常我在0810出門上班,很少誤時。要做到不誤時,最好前天晚上臨睡前,想想明天該穿什麼,否則一定出事。好的,我昨晚也有想著今天該是什麼造型。(但想歸想,有時到實踐起來,穿在身上又覺得不是那回事)(我還是欠了對時裝的靈性,不能憑空假想)

0740起床。刷牙洗臉上廁所小解,然後換衣服。(以前讀書時段,只可穿校服,我多數像活跳屍般,是換過校服才刷牙洗臉的。所以校服上,常有牙膏乾掉的痕跡)(!)

穿上昨夜聯想怎配搭的衣服後,我覺得還好。
寶藍色絲質襯衫+朋友穿不下的「Martin Andersson」黑褲子+黑色孖襟短身外套。準備出門,去鞋櫃拿鞋子。選了一雙尖頭幼高跟的深棕色靴子,穿上時,覺得沒什麼。然後在進入電梯後,我看到電梯門的倒影(是鏡子來的),似乎「錯錯地」。因為那褲子有點短,穿上靴子後就顯得有點怪。

你們猜到我會怎了吧?是的,我絕不容許自己「錯錯地」那樣出門示眾。二話不說,我回了家。

悲劇開始。我換了褲子,意圖與那靴子可以合襯一點,是做到了,但褲子與外套又有點格格不入,我又換了外套,很好,不過襯衫與外套又顯得不太對味,我又換過內裡的襯衫,改穿了白tee,「Bingo!」這樣就OK啦。可是,忽然覺得如此的造型,穿靴子又不太妥當。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然後,我把家中的高跟鞋撒滿一地,不停地試呀脫呀試呀脫呀,後來我又把褲子脫下來,再次穿上那條只供未發育的臀部才能穿著的「Martin Andersson」。

如此這般,我終於0840才能配搭成功。而衣櫃間成了亂葬崗。

我們都試過這種情況。沒法子,就因為那一丁點的要求,於是我們總有機會遲大到。